化学学院组织师生参加新《环境保护法》专题培训

2014年12月23日 00:00  点击:[]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即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新《环境保护法》的修订和《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的发布标志着环境保护工作已进入重大历史转折期。

12月18日,由包头市环保局主办、我校化学学院协办的 “‘一法一通知’专题培训研讨班”在博学楼学术报告厅举行,市环保局局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相关企业和环保系统工作人员以及化学学院部分师生近450人参加了培训。

包头市环保局党委书记、局长邵文祥针对新《环保法》的亮点和创新部分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包头市环保局党委常委、总工程师张进忠就如何做好适应新《环保法》的准备等实际问题做了讲解;包头市环保局行政审批科科长刘志红解答了关于新《环保法》实施后,项目建设环境管理的相关问题。培训结束后,市环保局领导及部分企业参训人员参观了我校大学生创业园。

此次培训研讨班为我市环保系统日后的监督管理和企业在新《环保法》的框架内更好地开展工作提供了方向性的指导。也为高校师生作为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者和宣传倡导者提供了依据。(化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