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2017年11月23日 15:24  点击:[]

为切实加强化学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一岗双责的原则,学院党总支、行政与全院环节部门签订本责任书。

各部门要认真履行以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一、坚持党要管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好主体责任。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方针政策,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二级学院党总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一起同部署、同落实。

二、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三、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严格遵守中央8项规定、自治区党委28项具体规定和学校党委制定的19条规定,警惕和坚决纠正穿上隐形衣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搞攀比、不贪图享受、不挥霍公款、不铺张浪费,以实际行动转作风、树新风。

四、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加强日常管理,提高制度执行力。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集体讨论。

五、严格执行党务公开、院务公开制度,凡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都必须如实公开,并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

六、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本部门的廉洁自律。环节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规定,同时加强本部门人员监督教育,确保本部门成员无不廉洁行为。

七、及时处理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帮助师生解决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八、党员干部要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所有干部要认真参加政治学习、中心组学习;结合本部门实际,落实党风廉政责任,每学年进行一次自查。

学院将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入考核范畴,考核结果作为部门干部实绩、奖惩、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对违反本责任规定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学院领导:

 

内设机构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