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是人才培养的关键阶段,督导是教学质量保障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推进教育教学水平,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师范认证工作要求,严格规范实习教学,保障实践教学质量,发挥“以督促管,以督促教,以督促学,以督促建,督导并进”的作用。
依据《包头师范学院本科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办法》《包头师范学院教育实习管理办法(修订)》《包头师范学院专业实习管理办法(修订)》《包头师范学院本科教育教学督导工作计划(2024-2025-1)》,2024年10月21日,校级督导史继敏和宁小莉两位督导,在化学系主任及实习指导教师的陪同下前往化学学院实习基地——包头市第四十五中学进行实地考查,督导依据实习大纲、实习计划等文件查阅相关资料并开展实地考察、调研、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