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与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化并行不悖
艾北疆
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是法律的明确规定。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语言文字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均明确规定了中国公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和义务。可见,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法定的国家事权,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各族公民的共同责任。
在全球化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人与人、地区与地区、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交流日益频繁,各种语言和文化也在交流中不断发展变化,在此背景下,我们应该保护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但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与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化不是互相矛盾或互相折损的关系,相反,学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仅对于保护、发展和传承少数民族语言文化会产生积极促进作用,也是各少数民族走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我们要深刻认识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符合民族教育发展规律,不存在违背少数民族学生认知规律的问题
长期以来,国家根据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实际,确立了保护和促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化发展的民族教育政策,并在国民教育体系中,通过发展民族教育推动少数民族语言文化发展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
事实证明,熟练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是每个人成长成才、有效履行工作职责、实现人生价值的必要条件。在全球化的今天,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会更好地提高少数民族学生的认知能力、理解能力、问题分析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会使越来越多少数民族孩子从中受益,使他们能学习更多的科学文化知识,更好地融入社会,更好地发展自我。
众所周知,人的听说读写能力的形成主要在儿童时期,这一阶段是学习掌握语言文字的黄金期,也是国家推广和普及通用语言文字的关键期,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在少数民族地区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对于实现和优化教育的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改变以往少数民族学生在社会融入过程中存在的语言隔阂、文化疏离和文化适应压力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也符合民族教育与心理发展规律。
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符合民族语言文化发展的规律,不存在弱化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使用环境和消亡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的问题
数千年来,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发展、中华民族共同体从自在走向自觉,都离不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在中国历史发展进程中,我国各民族语言文字是各地区、各民族人民长期交往交流交融的结果,各民族语言文字的相互影响、相互借鉴是通用语言文字形成的重要条件。
各民族文化都是发展变迁和与时俱进的,没有一成不变的文化。文化在竞争中发展、在交融中变化,这是文化发展规律,任何企图封闭自己民族语言文化、隔绝与其他民族语言文化交流的做法,都是违背文化发展规律的。
与我国古代以及西方国家相比,我们党的语言文字政策坚持把统一性和多样性、共同性与差异性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了全面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化的相互促进,在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等方面体现出显著优势。学习和掌握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实质上为保护和促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化发展提供了更好的契机,促进了少数民族语言对国家通用语言的借鉴、吸收,完善了少数民族语言的表达形式和内容,只会增进人们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理解和热爱,增强少数民族对本民族文化的自信和自豪感,是一种更深层次的文化交流和文化保护,二者并行不悖、相互促进。
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为少数民族语言文化走向更加广阔舞台、不断繁荣发展提供了更大助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语言相通是人与人相通的重要环节。语言不通就难以沟通,不沟通就难以达成理解,就难以形成认同。”
内蒙古是北方游牧文化的摇篮,几千年来,生活在这里的各个民族共同创造并形成厚重的历史文化积淀,造就博大精深的草原文化。这其中,少数民族文化的丰富多彩原本就离不开丰富的语言,假如用同一种语言去创作、演出和传播,少数民族文化恐怕不会像今天这样光辉灿烂、丰富多彩,也不会独具特色、名扬海内外。话剧《尹湛纳希》、音乐剧《草原英雄小姐妹》等经典作品,就是因为用双语创作、用双语演出,才能深入群众,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力。
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对于各级各类优秀文化人才更好地运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并举的方式去传播少数民族文化,推动优秀少数民族文化更加便捷地、更具亲和力地走出内蒙古、走向世界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促进少数民族文化在更加广阔的领域传播和推广。
(作者: 来源:内蒙古日报 发布时间:2021-01-05 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