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高等学校在校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有关工作的通知》(内教法【2021】3号)和我校《关于组织2021届毕业生“学科专业课”考试的通知》文件精神,2021届本科师范类(化学专业)毕业生,不需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需参加学院组织的学科专业课考试。
为做好本次考试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证考试小组成员名单
工作负责人:张骁勇
试卷审核:马学林
出题及阅卷组长:高俊芳
出题和试卷评判成员:高俊芳、丁永萍、王连连、王娜、张玉恒
教学办:连佩利(试卷准备、监考安排和考试资料保存及上交考试资料等相关工作)。
监考教师:胡罡 石莹 郭雅丹 程佳(4月24日)
二、考试命题工作安排
1. 有机、无机、物化、分析、教法五位教研室主任,依据专业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安排组内教师编制试题,考试内容应覆盖学科专业核心课程,考察学生的专业综合能力。试卷分A、B卷,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科目名称为“学科专业课”,此项工作需在4月6日—16日间完成,截止时间2021年4月16号上午12点前将试卷上交至学院办公室(连佩利负责)。
2. 4月20日(周二),试卷按要求密封,交至行政楼206/207房间。
3. 暂定考试日期为4月24日(星期六),考试时间9:00-11:00,考试地点暂定齐志楼301和329。
4. 4月28日-5月7日,阅卷组长组织教师阅卷,统计分数,提交学生纸质版和电子版成绩至教师教育学院。
5. 暂定5月14日(周五)组织不及格学生补考,后将补考学生纸质版和电子版成绩至教师教育学院。
注意:1.本次学生考试成绩将作为招生就业处认定教师资格的依据,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2.学院办公室做好全部资料归档工作,包括命题小组成员名单、试卷、考试安排、监考人员、成绩单等。
化学学院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