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包头师范学院本科生转专业暂行实施办法》(包师院办发〔2024〕2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制定本实施细则,具体安排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 长:张骁勇
副组长:马学林
成 员:贾倩南、张国成、李晓峰、王沙
二、转专业学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转专业相关规定的
2、转入学生需具备理科专业背景(高考类别为普通理科)
3、转入学生综测成绩达到班级前30%
4、申请转出的学生由化学学院转专业工作组研究决定
三、2024级接收转入计划名额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科类别 |
拟转入年级/班级 |
现有人数 |
拟接收人数 |
备注 |
1 |
化学 |
理科 |
2024级化本班 |
53 |
3 |
|
2 |
应用化学 |
工科 |
2024级应化班 |
60 |
2 |
|
3 |
能源化学 |
理科 |
2024级能化班 |
60 |
2 |
|
四、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6月10日前)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于6月7日-10日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包头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学生在提交转专业申请时需提供原专业一年级学习成绩单,综测排名,并加盖本学院公章)。
2、转专业咨询联系人:
化学专业: 贾倩南 电话:18547241851
应用化学专业:张国成 电话:15924445972
能源化学专业:李晓峰 电话:13081512254
五、审核(6月12日前)
学生所在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综合审查,决定是否同意转专业,并向化学学院推荐,将拟转专业学生材料(成绩单等)报送到化学学院。
六、学院考核(6月23日前完成)
1、化学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对拟转入学生进行综合考核,根据各专业拟接收名额,按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综合考核成绩=综测成绩*50%+专业面试成绩*50%
2、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3、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结果和相关过程性材料报教务处。
化学学院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