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包头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要求,我院组织开展了2025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经个人申请,学院教授委员会评审,拟定马学林等4人具备学科教学(化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李红霞等13人具备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贺净等6人具备学科教学(化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资格,王皓等13人具备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6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化学学院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0472-6193248
化学学院
2025年6月20日